办事指南
动物诊疗机构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兽药管理条例》《兽医处方格式及应用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要求,规范经营行为。
【主体条件合规】 一、有固定的动物诊疗场所,且动物诊疗场所使用面积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动物诊疗场所选址距离动物饲养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经营动物的集贸市场不少于二百米; 三、动物诊疗场所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不得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 四、具有布局合理的诊疗室、隔离室、药房等功能区。 五、具有诊断、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器械设备。 六、具有诊疗废弃物暂存处理设施,并委托专业处理机构处理。 七、具有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动物的隔离控制措施及设施设备。 八、具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执业兽医。 九、具有完善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安全防护、消毒、隔离、诊疗废弃物暂存、兽医器械、兽医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 十、动物诊所除具备以上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一名以上执业兽医师; (二)具有布局合理的手术室和手术设备。 十一、动物医院除具备以上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三名以上执业兽医师; (二)具有X光机或者B超等器械设备; (三)具有布局合理的手术室和手术设备。 【主体资质合规】 一、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并将动物诊疗许可证悬挂在动物诊疗场所的显著位置。 二、动物诊疗许可证应当载明诊疗机构名称、诊疗活动范围、从业地点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事项。 三、动物诊疗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按照《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另行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 四、动物诊疗机构应当使用规范的名称。未取得相应许可的,不得使用“动物诊所”或者“动物医院”的名称。 【动物防疫合规】 一、动物诊疗机构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向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迅速采取隔离、消毒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动物诊疗机构发现动物患有或者疑似患有国家规定应当扑杀的疫病时,不得擅自进行治疗。 二、动物诊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处理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污染物和动物病理组织等。动物诊疗机构应当参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诊疗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诊疗废弃物,排放未经无害化处理的诊疗废水。 三、动物诊疗机构应当支持执业兽医按照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要求,参加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动物疫情扑灭活动。动物诊疗机构可以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动物防疫和疫病诊疗活动。 四、动物诊疗机构应当配合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工作。 【诊疗活动合规】 一、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得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动物诊疗许可证遗失的,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二、动物诊疗机构应当依法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在诊疗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动物诊疗许可证和公示诊疗活动从业人员基本情况。 三、动物诊疗机构可以通过在本机构备案从业的执业兽医师,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动物诊疗活动,活动范围不得超出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 四、动物诊疗机构应当对兽医相关专业学生、毕业生参与动物诊疗活动加强监督指导。 五、动物诊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兽医器械和兽药,不得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兽医器械、假劣兽药和农业农村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 六、动物诊疗机构兼营动物用品、动物饲料、动物美容、动物寄养等项目的,兼营区域与动物诊疗区域应当分别独立设置。 七、动物诊疗机构应当使用载明机构名称的规范病历,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病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病历根据不同的记录形式,分为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同等效力。病历包括诊疗活动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内容或者资料。 八、动物诊疗机构应当为执业兽医师提供兽医处方笺,处方笺的格式和保存等应当符合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兽医处方格式及应用规范。 九、动物诊疗机构安装、使用具有放射性的诊疗设备的,应当依法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 十、动物诊疗机构应当于每年三月底前将上年度动物诊疗活动情况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 【其他合规】 一、动物诊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生物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培训。 二、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合规要求。
下一篇:西安市动物诊疗许可证如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