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兽药生产企业应符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生产条件,应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企业应符合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经营条件,应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使用单位,应当遵守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兽药安全使用规定,并建立用药记录。禁止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有休药期规定的兽药用于食用动物时,饲养者应当向购买者或者屠宰者提供准确、真实的用药记录;购买者或者屠宰者应当确保动物及其产品在用药期、休药期内不被用于食品消费。
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它化合物清单
号 | 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名称 | 公告 | 开始时间 |
一 | 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 | 2019.12.27 |
1 | 酒石酸锑钾(Antimony potassium tartrate) |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 | |
2 | β-兴奋剂(β-agonists)类及其盐、酯 |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 | |
3 | 汞制剂:氯化亚汞(甘汞)(Calomel)、醋酸汞(Mercurous acetate)、硝酸亚汞(Mercurous nitrate)、吡啶基醋酸汞(Pyridyl mercurous acetate) |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 | |
4 | 毒杀芬(氯化烯)(Camahechlor) |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 | |
5 | 卡巴氧(Carbadox)及其盐、酯 |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 | |
6 | 呋喃丹(克百威)(Carbofuran) |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 | |
7 | 氯霉素(Chloramphenicol)及其盐、酯 (包括:琥珀氯霉素)及制剂; |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 | |
8 | 杀虫脒(克死螨)(Chlordimeform) |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 | |
9 | 氨苯砜(Dapsone) 及制剂;
|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 | |
10 | 硝基呋喃类:呋喃西林(Furacilinum)、呋喃妥因(Furadantin)及其盐、酯及制剂;、呋喃它酮(Furaltadone)、呋喃唑酮(Furazolidone)、呋喃苯烯酸钠(Nifurstyrenate sodium) 及制剂;
|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 | |
11 | 林丹(Lindane) |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 | |
12 | 孔雀石绿(Malachite green) |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 | |
13 | 类固醇激素:醋酸美仑孕酮(Melengestrol Acetate)、甲基睾丸酮(Methyltestosterone)、群勃龙(去甲雄三烯醇酮)(Trenbolone)、玉米赤霉醇(Zeranal) |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 | |
14 | 安眠酮(Methaqualone) |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 | |
15 | 硝呋烯腙(Nitrovin) 及制剂; |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 | |
16 | 五氯酚酸钠(Pentachlorophenol sodium) |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 | |
17 | 硝基咪唑类:洛硝达唑(Ronidazole)、替硝唑(Tinidazole) |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 | |
18 | 硝基酚钠(Sodium nitrophenolate) |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 | |
19 | 己二烯雌酚(Dienoestrol)、己烯雌酚(Diethylstilbestrol)、己烷雌酚(Hexoestrol)及其盐、酯 |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 | |
20 | 锥虫砷胺(Tryparsamile) |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 | |
21 | 万古霉素(Vancomycin)及其盐、酯 |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 |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
二 |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
| 农业部公告176
| 2007.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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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1、盐酸克仑特罗(Clenbuterol Hydrochloride):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药典)2000年二部P605。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 2、沙丁胺醇(Salbutamol):药典2000年二部P316。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 3、硫酸沙丁胺醇(Salbutamol Sulfate):药典2000年二部P870。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 4、莱克多巴胺(Ractopamine):一种β兴奋剂,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已批准,中国未批准。 5、盐酴多巴胺(Dopamine Hydrochloride):药典2000年二部P591。多巴胺受体激动药。 6、西巴特罗(Cimaterol):美国氰胺公司开发的产品,一种β兴奋剂,FDA未批准。 7、硫酸特布他林(Terbutaline Sulfate):药典2000年二部P890。β2肾上腺受体激动药。 | 农业部公告1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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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性激素 己烯雌酚及其盐、酯及制剂; 8、己烯雌酚(Diethylstibestrol):药典2000年二部P42。雌激素类药。 9、雌二醇(Estradiol):药典2000年二部P1005。雌激素类药。 10、戊酸雌二醇(Estradiol Valcrate):药典2000年二部P124。雌激素类药。 11、苯甲酸雌二醇(Estradiol Benzoate):药典2000年二部P369。雌激素类药。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以下简称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09。雌激素类药。用于发情不明显动物的催情及胎衣滞留、死胎的排除。 12、氯烯雌醚(Chlorotrianisene)药典2000年二部P919。 13、炔诺醇(Ethinylestradiol)药典2000年二部P422。 14、炔诺醚(Quinestml)药典2000年二部P424。 15、醋酸氯地孕酮(Chlormadinone acetate)药典2000年二部P1037。 16、左炔诺孕酮(Levonorgestrel)药典2000年二部P107。 17、炔诺酮(Norethisterone)药典2000年二部P420。 18、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绒促性素)(Chorionic Conadotrophin):药典2000年二部P534。促性腺激素药。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46。激素类药。用于性功能障碍、习惯性流产及卵巢囊肿等。 19、促卵泡生长激素(尿促性素主要含卵泡刺激FSHT和黄体生成素LH)(Menotropins):药典2000年二部P321。促性腺激素类药。 | 农业部公告1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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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蛋白同化激素 20、碘化酷蛋白(Iodinated Casein):蛋白同化激素类,为甲状腺素的前驱物质,具有类似甲状腺素的生理作用。 21、苯丙酸诺龙及苯丙酸诺龙注射液(Nandrolone phenylpro pionate)药典2000年二部P365。
| 农业部公告1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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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精神药品 22、(盐酸)氯丙嗪(Chlorpromazine Hydrochloride):药典2000年二部P676。抗精神病药。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77。镇静药。用于强化麻醉以及使动物安静等。 23、盐酸异丙嗪(Promethazine Hydrochloride):药典2000年二部P602。抗组胺药。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64。抗组胺药。用于变态反应性疾病,如荨麻疹、血清病等。 24、安定(地西泮)(Diazepam):药典2000年二部P214。抗焦虑药、抗惊厥药。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61。镇静药、抗惊厥药。 25、苯巴比妥(Phenobarbital):药典2000年二部P362。镇静催眠药、抗惊厥药。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03。巴比妥类药。缓解脑炎、破伤风、士的宁中毒所致的惊厥。 26、苯巴比妥钠(Phenobarbital Sodium):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05。巴比妥类药。缓解脑炎、破伤风、士的宁中毒所致的惊厥。
27、巴比妥(Barbital):兽药典2000年版二部P27。中枢抑制和增强解热镇痛。 28、异戊巴比妥(Amobarbital):药典2000年二部P252。催眠药、抗惊厥药。 29、异戊巴比妥钠(Amobarbital Sodium):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82。巴比妥类药。用于小动物的镇静、抗惊厥和麻醉。 30、利血平(Reserpine):药典2000年二部P304。抗高血压药。 31、艾司唑仑(Estazolam)。 32、甲丙氨脂(Mcprobamate)。 33、咪达唑仑(Midazolam)。 34、硝西泮(Nitrazepam)。 35、奥沙西泮(Oxazcpam)。 36、匹莫林(Pemoline)。 37、三唑仑(Triazolam)。 38、唑吡旦(Zolpidem)。 39、其他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 | 农业部公告1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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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各种抗生素滤渣 40、抗生素滤渣:该类物质是抗生素类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三废,因含有微量抗生素成分,在饲料和饲养过程中使用后对动物有一定的促生长作用。但对养殖业的危害很大,一是容易引起耐药性,二是由于未做安全性试验,存在各种安全隐患。 | 农业部公告1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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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
三 |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 | 农业部公告第1519号 | 2010.12.27 |
1.苯乙醇胺A(Phenylethanolamine A):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2.班布特罗(Bambuterol):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3.盐酸齐帕特罗(Zilpaterol Hydrochloride):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4.盐酸氯丙那林(Clorprenaline Hydrochloride):药典2010版二部P783。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5.马布特罗(Mabuterol):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6.西布特罗(Cimbuterol):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7.溴布特罗(Brombuterol):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8.酒石酸阿福特罗(Arformoterol Tartrate):长效型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9.富马酸福莫特罗(Formoterol Fumatrate):长效型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10.盐酸可乐定(Clonidine Hydrochloride):药典2010版二部P645。抗高血压药。 11.盐酸赛庚啶(Cyproheptadine Hydrochloride):药典2010版二部P803。抗组胺药。 |
停止使用兽药
四 | 停止经营、使用用于食品动物
| 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
| 2016.12.31 |
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等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脂及其各种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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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停止用于动物促生长 | 农业部公告第2428号 | 2017.4.30 |
硫酸黏菌素预混剂、硫酸黏菌素预混剂(发酵)仅限该产品用于动物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兽药添字更换为兽药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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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停止在食品动物中使用 | 农业部公告第2638号
| 2019.5.1 |
停止经营、使用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兽药的原料药及各种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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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停止生产经营使用金刚烷胺等抗病毒药物及其盐、酯及单、复方制剂 农业部关于清查金刚烷胺等抗病毒药物的紧急通知(农医发[2005]33号) | 农业部公告第560号
| 2005.12.1 |
金刚烷胺、金刚乙胺、阿昔洛韦、吗啉(双)胍(病毒灵)、利巴韦林等及其盐、酯及单、复方制剂 | 农医发(2005)33号 |
允许治疗用 不得在动物食品中检出
八 | 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替代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相关部分。 | 2020.4.1 | |
允许做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兽药1、氯丙嗪2、地西泮(安定)3、地美硝唑4、苯甲酸雌二醇5、潮霉素B 6、甲硝唑7、苯丙酸诺龙8、丙酸睾酮9、赛拉嗪 |
某个时期禁止使用
九 |
某个时期禁止使用
| 2017版兽药质量标准 | 2017.11.1 |
1 | 盐酸林可霉素可溶性粉 | 蛋鸡产蛋期禁用 | |
2 | 硫酸庆大霉素可溶性粉 | 蛋鸡产蛋期禁用 | |
3 | 海南霉素预混剂 | 蛋鸡产蛋期禁用 | |
4 | 酒石酸泰万菌素预混剂、可溶性粉 | 蛋鸡产蛋期禁用 | |
5 | 盐酸环丙沙星注射液、可溶性粉 | 蛋鸡产蛋期禁用 | |
6 | 盐酸沙拉沙星片、溶液、粉、注射液 | 蛋鸡产蛋期禁用 | |
7 | 金霉素预混剂、盐酸金霉素可溶性粉 | 蛋鸡产蛋期禁用 | |
8 | 那西肽预混剂 | 蛋鸡产蛋期禁用 | |
9 | 地美硝唑预混剂 | 蛋鸡产蛋期禁用 | |
10 | 甲磺酸达氟沙星注射液 | 孕畜和泌乳母畜禁用 | |
11 | 甲磺酸达氟沙星溶液、粉 | 蛋鸡产蛋期禁用 | |
12 | 复方马度米星铵预混剂 | 蛋鸡产蛋期禁用 | |
13 | 马度米星铵尼卡巴嗪预混剂 | 蛋鸡产蛋期禁用 | |
14 | 地克珠利溶液 | 蛋鸡产蛋期禁用 | |
15 | 地克珠利颗粒 | 蛋鸡产蛋期禁用 | |
16 | 氨苄西林可溶性粉 | 蛋鸡产蛋期禁用 | |
17 | 氨苄西林钠可溶性粉 | 蛋鸡产蛋期禁用 | |
18 | 复方氨苄西林可溶性粉 | 蛋鸡产蛋期禁用 | |
19 | 复方氨苄西林片 | 蛋鸡产蛋期禁用 | |
20 | 复方阿莫西林片 | 蛋鸡产蛋期禁用 | |
21 | 复方阿莫西林粉 | 蛋鸡产蛋期禁用 | |
22 | 阿莫西林片 | 蛋鸡产蛋期禁用 | |
23 | 阿莫西林硫酸黏菌素注射液 | 蛋鸡产蛋期禁用 | |
24 | 阿莫西林硫酸黏菌素可溶性粉 | 蛋鸡产蛋期禁用 | |
25 | 盐酸多西环素可溶性粉 | 蛋鸡产蛋期禁用 | |
26 | 磺胺间甲氧嘧啶预混剂 | 蛋鸡产蛋期禁用 | |
27 | 复方磺胺间甲氧嘧啶钠可溶性粉 | 蛋鸡产蛋期禁用 | |
28 | 复方磺胺间甲氧嘧啶可溶性粉 | 蛋鸡产蛋期禁用 | |
29 | 酒酸泰乐菌素磺胺二甲嘧啶可溶性粉 | 蛋鸡产蛋期禁用 | |
30 | 复方磺胺二甲嘧啶钠可溶性粉 | 蛋鸡产蛋期禁用 | |
31 | 磺胺对甲氧嘧啶二甲氧苄啶预混剂 | 蛋鸡产蛋期禁用 | |
32 | 磺胺氯哒嗪钠乳酸甲氧苄啶可溶性粉 | 蛋鸡产蛋期禁用 |
部分范围限制使用的兽药
十 | 部分范围限制使用的兽药 | 2020年版《中国兽药典》规定 | 2021.7.1施行 |
1 | 二硝托胺预混剂
| (1) 可在商品饲料和养殖过程中使用。 (2)产蛋供人食用的鸡,在产蛋期不得使用。 | |
2 | 三氯苯达唑片 三氯苯达唑颗粒 | (1)产乳供人食用的牛、羊,在泌乳期不得使用。 | |
3 | 马度米星铵预混剂 | (1) 可在商品饲料和养殖过程中使用。 (2) 产蛋供人食用的鸡,在产蛋期不得使用。 | |
4 | 双甲脒溶液 | (1)产乳供人食用的家畜,在泌乳期不得使用;产蜜供人食用的蜜蜂,在流蜜 期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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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卡巴匹林钙粉 | (1)产蛋供人食用的鸡,在产蛋期不得使用 | |
6 | 甲砜霉素粉 | (1)产蛋供人食用的鸡,在产蛋期不得使用 | |
7 | 吉他霉素片、酒石酸吉他霉素可溶性粉、吉他霉素预混剂 | (1)产蛋供人食用的鸡,在产蛋期不得使用 | |
8 | 地克珠利预混剂 | (1)产蛋供人食用的鸡,在产蛋期不得使用 | |
9 | 伊维菌素 | (1)产乳供人食用的羊,在泌乳期不得使用。 | |
10 | 芬苯达唑片、粉 | (1)供食用的马不得使用。 | |
11 | 氯唑西林 | 产犊前42日内不得使用。 | |
12 | 阿司匹林 | (1)产乳供人食用的牛,在泌乳期不得使用。 | |
13 | 阿莫西林可溶性粉 | (1)产蛋供人食用的禽,在产蛋期不得使用 | |
14 | 注射用青霉素钠 | (1)产蛋供人食用的禽,在产蛋期不得使用 | |
15 | 注射用青霉素钾 | (1)产蛋供人食用的禽,在产蛋期不得使用 | |
16 | 氟苯尼考粉 | (1)产蛋供人食用的鸡,在产蛋期不得使用 | |
17 | 氟苯尼考注射液 | (1)产蛋供人食用的鸡,在产蛋期不得使用 | |
18 | 氟苯尼考溶液 | (1)产蛋供人食用的鸡,在产蛋期不得使用 | |
19 | 癸氧喹酯 | (1)产蛋供人食用的鸡,在产蛋期不得使用 | |
20 | 盐酸大观霉素可溶性粉 | (1)产蛋供人食用的鸡,在产蛋期不得使用 | |
21 | 盐酸左旋咪唑 | (1)产蛋供人食用的禽,在产蛋期不得使用 | |
22 |
盐酸氨丙啉乙氧酰胺苯甲酯磺胺喹噁啉预混剂 | (1)产蛋供人食用的鸡,在产蛋期不得使用 | |
23 | 盐酸氯苯胍 | (1)产蛋供人食用的鸡,在产蛋期不得使用 | |
24 | 盐霉素预混剂 | (1)产蛋供人食用的鸡,在产蛋期不得使用 | |
25 | 恩诺沙星片、粉、溶液 | (1)产蛋供人食用的禽,在产蛋期不得使用 | |
26 | 酒石酸泰乐菌素可溶性粉 | (1)产蛋供人食用的禽,在产蛋期不得使用 | |
27 | 替米考星注射液、溶液 | (1)产乳供人食用的牛,在泌乳期不得使用 | |
28 | 硫氰酸红霉素可溶性粉 | (1)产蛋供人食用的禽,在产蛋期不得使用 | |
29 | 硫酸安普霉素可溶性粉 | (1)产蛋供人食用的鸡,在产蛋期不得使用 | |
30 | 硫酸新霉素可溶性粉 | (1)产蛋供人食用的鸡,在产蛋期不得使用 | |
31 | 硫酸黏菌素可溶性粉 | (1)产蛋供人食用的鸡,在产蛋期不得使用 | |
32 | 氯羟吡啶预混剂 | (1)产蛋供人食用的鸡,在产蛋期不得使用 | |
33 | 奥芬达唑片 | (1)产乳供人食用的牛、羊,在泌乳期不得使用。 (2)供食用的马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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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碘醚柳胺混悬液 | (1)产乳供人食用的牛、羊,在泌乳期不得使用。 | |
35 | 盐酸赛拉嗪注射液 | (1)产乳供人食用的牛、羊,在泌乳期不得使用。 | |
36 | 复方磺胺氯达嗪钠粉 | (1)产蛋供人食用的鸡,在产蛋期不得使用 | |
37 | 磺胺氯吡嗪钠可溶性粉 | (1)产蛋供人食用的鸡,在产蛋期不得使用 | |
38 | 磺胺喹噁啉二甲氧苄啶预混剂 | (1)产蛋供人食用的鸡,在产蛋期不得使用 | |
39 | 磺胺喹噁啉钠可溶性粉 | (1)产蛋供人食用的鸡,在产蛋期不得使用 | |
40 | 磷酸泰乐菌素预混剂 | (1)产蛋供人食用的鸡,在产蛋期不得使用 | |
41 | 盐酸多四环素片 | (1)产蛋供人食用的家禽,在产蛋期不得使用;产乳供人食用的牛、羊,在泌乳期不得使用。 | |
42 | 黄体酮注射液 | 产乳供人食用的家畜,在泌乳期不得使用。 | |
43 | 盐酸多西环素片 | (1)产蛋供人食用的家禽,在产蛋期不得使用;产乳供人食用的牛、羊,在泌乳期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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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盐酸氨丙啉乙氨酰胺苯甲酯磺胺喹噁啉预混剂 | (1)产蛋供人食用的鸡,在产蛋期不得使用 | |
45 | 盐酸氨丙啉乙氨酰胺苯甲酯预混剂 | (1)产蛋供人食用的鸡,在产蛋期不得使用 |
注:1、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1650-2019。标准于2020-04-01实施。
2、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以下简称新标准),已于2023年2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的增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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