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香格里拉市洪兴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关于要求给予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的请示》(香洪医请〔2024〕1号)文件,3月21日,香格里拉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到香格里拉市洪兴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开展了变更选址布局指导工作;7月25日,由州、市、镇三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成专家组到香格里拉市洪兴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开展了动物诊疗许可证专家评审工作,根据评审情况提出了专业意见形成《关于对香格里拉市洪兴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专家评审整改事项的通知》下达至香格里拉市洪兴动物医院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其限期内完成整改;7月31日,香格里拉市洪兴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已整改完毕并将《香格里拉市洪兴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关于对专家评审的整改报告》(香洪医报〔2024〕1号)提交到香格里拉市农业农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
经过前期指导、专家评审、报局领导审批几个程序完成对香格里拉市洪兴动物医院有限公司申办《物诊疗许可证》的行政审批工作,于2024年8月6日对香格里拉市洪兴动物医院有限公司颁发《物诊疗许可证》并回收了证号为“香动诊证(2018)第01号”的原《动物诊疗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