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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检疫答疑解惑——“32问”

时间:2025-06-14   访问量:1003
1、在什么情况下,动物及动物产品需要申报检疫?


答: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农村部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2、养殖场(户)出售或者运输畜禽前,应当由谁申报检疫?


答:出售或者运输畜禽前,畜禽养殖场(户)应当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3、畜禽贩运经纪人可以申报产地检疫吗?


答:畜禽养殖场(户)可以委托畜禽收购贩运单位或个人代为申报检疫,但是,畜禽贩运经纪人需持有养殖场(户)出具的委托书。




4、畜禽屠宰前,对申报检疫的具体时限要求是什么?


屠宰动物的,应当提前6小时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急宰动物的,可以随时申报。




5、进出口动物和动物产品运输需要申报检疫吗?


答:进出口动物和动物产品,承运人凭进口报关单证或者海关签发的检疫单证即可运输。




6、检疫标志包括哪些?


答:检疫标志包括验讫标志、验讫印章、验讫标签。







7、申报检疫的方式有哪些?


答:可以直接到动物检疫申报点填报,也可以电话或者通过当地的线上APP进行申报。通过电话申报的,需要在现场补填检疫申报单。目前江西、贵州、辽宁、山西、陕西、甘肃等地已全面启动无纸化A证的出具,后续全国各地动物检疫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已经成为趋势,我们应该掌握线上申报方式,更加方便快捷。




8、出售或者运输畜禽前,申报检疫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应当提交动物检疫申报单;养殖场申报检疫的,应提供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殖档案、相应疫病实验室检测报告。




9、兔产地检疫的对象都有哪些?


答:兔病毒性出血病(兔瘟)、兔黏液瘤病、野兔热、兔球虫病




10、出售或者运输羊驼前,需要申报检疫吗?


答:需要。羊驼的产地检疫依照《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执行,检疫对象暂定为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炭疽、小反刍兽疫




11、集中屠宰马、驴、骆驼、梅花鹿、马鹿、羊驼等,需要申报检疫吗?


答:需要。马、驴、骆驼、梅花鹿、马鹿、羊驼等的屠宰检疫,依照《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NY467-2001)执行。




12、人工饲养的水貂、银狐、北极狐、貉可以实施检疫吗?


答:按照《水貂等非食用动物检疫规程》(试行)要求,对水貂、银狐、北极狐、貉及其皮张进行检疫,其他产品不可检疫。




13、水貂、银狐、北极狐、貉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动物检疫对象有哪些?


答:犬瘟热、细小病毒性肠炎、狂犬病、狐狸脑炎、传染性肝炎、炭疽、水貂阿留申病、伪狂犬病。




14、水貂、银狐、北极狐、貉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动物的胴体可以食用吗?


答:不可以。




15、牛结节性皮肤病的潜伏期是多久?


答:《OIE陆生动物卫生法典》规定,潜伏期为28天。




16、牛结节性皮肤病的易感动物有哪些?


答:能感染所有的牛,黄牛、奶牛、水牛等易感,无年龄差异。




17、牛结节性皮肤病会传染人吗?


答:不会。不是人畜共患病。










18、犬、猫申报产地检疫,应准备和提供哪些材料?


答:应当提交动物检疫申报单;养殖场申报检疫的,应提供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殖档案、相应疫病实验室检测报告;个人申报检疫的,应提供狂犬病免疫证明及相应疫病实验室检测报告。




19、官方兽医实施产地检疫时,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准备哪些材料供官方兽医查验?


答:饲养场(养殖小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殖档案;调运种用动物的,提供《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按规定需要进行动物疫病实验室检测的,提供动物疫病实验室检测报告。







20、检疫出证时,如果有监测报告是否还需要提供检测报告?


答:检测报告与监测报告不同,需提供检测报告。




21、产地检疫需要查验“瘦肉精”检测报告吗?


答:不需要。




22、如何判定动物疫病检测报告是否有效?


答:(1)出具检测报告的实验室符合资质条件。经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批准符合条件的实验室。

(2)检测报告符合调运要求的有效期。

(3)检测数量符合抽检要求。




23、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经检疫应符合哪些条件,官方兽医可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答:(1)来自非封锁区或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户);

(2)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3)临床检查健康;

(4)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5)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农业部规定。

乳用、种用动物和宠物,还应当符合农业部规定的健康标准。




24、出售、运输的种用动物精液、卵、胚胎、种蛋,经检疫符合哪些条件,官方兽医可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答:(1)来自非封锁区,或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种用动物饲养场;

(2)供体动物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3)供体动物符合动物健康标准;

(4)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5)供体动物的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农业部规定。




25、出售、运输的骨、角、生皮、原毛、绒等产品,经检疫符合哪些条件,官方兽医可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答:(1)来自非封锁区,或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户);

(2)按有关规定消毒合格;

(3)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26、胴体及分割、包装的动物产品符合哪些条件的,官方兽医可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加施检疫标志?


答:(1)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2)符合农业部规定的相关屠宰检疫规程要求;

(3)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27、经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到达目的地后,需要直接在当地分销的,货主可以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请换证。换证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答:(1)提供原始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标志完整,且证物相符;

(2)在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保质期内,且无腐败变质。




28、经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到达目的地,贮藏后需继续调运或者分销的,货主可以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重新申报检疫。输入地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可对符合哪些条件的动物产品,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答:(1)提供原始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标志完整,且证物相符;

(2)在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保质期内,无腐败变质;

(3)有健全的出入库登记记录;

(4)农业部规定进行必要的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29、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应如何处理?


答: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货主应当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监督下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的规定处理,处理费用由货主承担。




30、官方兽医的职责是什么?


答:官方兽医依法履行动物、动物产品检疫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碍。




31、官方兽医资格由谁来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官方兽医应当具备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程序确认。




32、官方兽医由谁来任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官方兽医应当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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