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医院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
成都市龙泉驿区代办动物诊疗许可证,动物诊所,动物医院对场所面积,人员要求以及设备都各部相同,文章中会具体标注,动物诊疗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延期时间都会详细的介绍,对于动物诊疗许可的新办可以具体找我们。
一、适用范围
在本行政区域内申请办理动物(含水生动物)诊疗机构的《动物诊疗许可证》的,诊疗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到期换证(30日前),变更从业地点、诊疗活动范围的企业和个人。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
2.《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 ;
3.《四川省动物诊疗许可证管理办法》(川办发(2001)20号)。
三、受理条件(审核要点)
1.有固定的动物诊疗场所,且动物诊疗场所使用面积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动物诊所不少于50(含)平方米,动物医院不少于120(含)平方米);
2.动物诊疗场所选址距离动物饲养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经营动物的集贸市场不少于二百米;
3.动物诊疗场所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不得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
4.具有布局合理的诊疗室、隔离室、药房等功能区;
5.具有诊断、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器械设备;
6.具有诊疗废弃物暂存处理设施,并委托专业处理机构处理;
7.具有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动物的隔离控制措施及设施设备;
8.具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执业兽医;
9.具有完善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安全防护、消毒、隔离、诊疗废弃物暂存、兽医器械、兽医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
动物诊所除具备以上九项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一名以上执业兽医师;
(2)具有布局合理的手术室和手术设备。
动物医院除具备以上九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三名以上执业兽医师;
(2)具有X光机或者B超等器械设备;
(3)具有布局合理的手术室和手术设备。
四、申报材料
1. 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1份(见附件);
2. 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要能反应周边情况)1份、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动物诊疗场所出入口为专用出口,不得和其他场所公用)1份;
3. 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非产权方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且租赁期1年以上,产权方办理无需提供租赁证明提供产权证复印件1份);
4. 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6. 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及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动物诊所需1名以上,动物医院需3名以上);
7. 设施设备清单1份;
8. 管理制度文本(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安全防护、消毒、隔离、诊疗废弃物暂存、兽医器械、兽医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 1份;
9. 病死动物和病理组织无害化处理协议复印件1份、医疗废弃物的处置协议复印件1份、废水处理协议复印件1份或设备运行图片若干张。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区行政审批局综合窗口(政务中心3楼B区)领取承诺制办理告知书并签订承诺书,同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补正,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受理申请后审批科室进行材料合规性审查,审查通过的打印证照,审查不通过的电话告知如何补正;
3.制证完成后(会收到短信通知),申请人到区行政审批局发证窗口(政务中心3楼B区)领取证照。
六、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涉及收费。
八、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19983079527,12345(24小时咨询热线);。
2.联系地址: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3楼311室
九、注意事项
动物诊疗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十、附件
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常见问题★★★
Q1:动物美容是否可以和动物诊疗场所合并?
A1:动物美容和动物诊疗可以在同一地址,但必须完全分区独立。
Q2:动物诊疗许可证有效期是否有限制?
A2:动物诊疗许可证在5年内有效。
附件:
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单位名称 | 法人
照片 | |||||||||||
法 人 | 学历 | 电话 | ||||||||||
身份证号 | ||||||||||||
诊疗地址 | 面积 | |||||||||||
诊疗范围 | ||||||||||||
动 物 诊 疗 条 件 现 场 审 核 审 查 情 况 |
审查人: 年 月 日 | |||||||||||
申请单位:
(签章) 年 月 日 | 审核机构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审批机关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
发证日期 | 证号 |
四川省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书
一、事项名称
动物诊疗许可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第六十二条: 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受理申请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订。)
三、许可条件
本行政许可事项获得批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
(一)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场所;
(二)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执业兽医;
(三)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兽医器械和设备;
(四)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动物诊疗机构包括动物医院、动物诊所以及其他提供动物诊疗服务的机构。
四、提交材料
根据许可依据和法定条件,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2、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
3、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
4、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设施设备清单;
6、管理制度文本;
7、医疗废弃物、污水处置、病死动物及病理组织无害化处理等协议;
8、委托他人办理许可申请手续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五、承诺方式及补正期限
承诺方式:书面承诺
补正期限:申请人自承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补正相关材料。
六、承诺的效力和法律责任
申请人自愿作出能够具备全部经营许可条件的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行政机关当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申请人承诺不实的,行政机关将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 并纳入信用记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公开范围及时限
向社会公开、长期公开 行政机关:(盖章)年 月 日
四川省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承诺书
成都市龙泉驿区行政审批局(行政机关):
现就申请办理( 动物诊疗许可)作出以下承诺:
(一)已经知晓审批机关告知书的全部内容;
(二)自愿签署告知承诺书,按照要求于3个工作日内补正材料,并符合许可事项相关条件;
(三)主动接受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四)领取许可证后,若发现承诺内容不实,或尚不具备许可经营条件的,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及时报告行政机关;
(五)以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本承诺一式两份,申请人、审批部门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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